带有天鹅绒领子的大衣,第一次成为流行的绅士元素,是在19世纪40年代,但是在更早的时间里,这个元素就存在了,只不过看中的是它的实际功能(保暖)。在那个时代,男人都喜欢带上卷曲的假发,这被认为更有权势。然后这些假发会掉粉,而天鹅绒被认为最容易清洁这些粉末。
19世纪初,绅士的晨礼服,都是燕尾服加上天鹅绒的领子。
Beau Brummell,现代绅士服装界的鼻祖,都非常推崇这个装束。
“每天清晨,他的衣着都一成不变而安静,天鹅绒衣领的暗哑色礼服,更深色的羊绒马甲”
– Captain Jesse如此描述Beau Brummell,1800年
19世纪40年代切斯特大衣的登场,让天鹅绒领登上了顶峰。
Covert大衣也迅速的采纳了这个元素,这个大衣是19世纪时打猎,起码和其他绅士运动的主要服装。一般都是在袖口和下摆处有四道纹路(这就是标志性的元素)。这个的目的是避免在马背上会让这些区域变皱。天鹅绒领子的加入,给这个以实际用途为导向的户外服装增加了美学元素。
虽然大衣的风格一直在改变,但天鹅绒领却一直屹立不倒,始终增加了更精致和优雅的感觉。而且如果更大胆,更愿意表现的话,也可以选择和大衣本体有对比色的天鹅绒,或者就是更鲜艳的衣领。
文艺各界的明星,也是这一元素的推广者,从007到甲壳虫,天鹅绒领都为他们增加了个人的特质和风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