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鞋之Tod’s

梗概

这双鞋本身其实没什么讲头,所以多讲讲背景知识吧。

托德斯于20年代由Filippo Della Valle创立,就是一家小型的制鞋厂。到了50,60年代,他们自己的品牌也不太上的了台面,都是为别人代工,贴牌,当然,这些贴牌的确实是大牌,比如Saks Fifth Avenue。在创始人的孙子Diego Della Valle接手以后,托德斯终于开始一飞冲天。

Diego在游历纽约时,看到了一双他很喜欢的鞋子。这双鞋就是以后被称为豆豆鞋的鼻祖,款式叫做moccasin。这个款式就是将一张皮像做烧麦一样的包起来,然后在上面把边角卷进去。然后下面则是鹅卵石一样的一个个点。这种鞋当时皮都不怎么样,所以Diego把这个款式带回去,然后改良设计和皮质,并成为自己的主打款式,起名Il Gommino。

在宣传上,不知道Diego怎么勾搭上了穿衣高帅富Giovanni Agnelli,送了他一双这个鞋。没想到,Giovanni很喜欢,还经常穿着这双鞋上电视,果然这个鞋成为爆款。

到了80,90年代,Tod’s基本就是豆豆鞋的代名词,很多明星,包括王妃戴安娜都会穿这个款式,使得托德斯更加声名显赫。

我的是一双蓝色,有装饰性鞋带的豆豆鞋。

优点

托德斯。本身有托德斯的包,对这个品牌是喜爱的,因为胎牛皮的确细腻,看得到的细腻。(但我现在不想要了,因为这个事情确实残忍。多说一句,牛皮只是畜牧业为了牛肉的副产品,不是为了牛皮而养牛。)这个款式几乎被很多家学去了,我只看到过,但我没有实际穿过别家的,但是我觉得托德斯在这个鞋的美感上,做的真的不错。而且买这个款式,就买经典的吧。

颜色。我不喜欢反绒皮,但是对于豆豆鞋,我又觉得反绒皮才是正道。托德斯也有光面皮的豆豆鞋,但我觉得反绒皮的确更对头的感觉。

舒适。这种鞋和款式,必须得舒服吧,里面的皮的鞋垫,也脚感不错。

缺点

不经穿。这个软软的橡胶的鞋底,包括上面那么娇贵的反绒皮,然后是这种结构,能穿3年,那真的是要谢天谢地了。这和我对鞋随便就想穿10年完全是南辕北辙。

总结

尝试一下这个鞋,我觉得挺好的,但我不会再买第二次,因为我喜欢更传统,更耐久的鞋。虽然它是很好看,但我觉得其他乐福也很好看,而且更精致一点。